院属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工会关于做好2010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0〕20号)以及《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及考核评估实施办法(试行)》(陕铁院〔2006〕51号)文件精神,开展我院2010年度师德先进、师德标兵评选暨2010年陕西省师德先进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晖
副组长:孟广胜 焦胜军
成员:人事处负责人宣传部负责人 工会负责人 教务处负责人学生处负责人 纪检监察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办公室主任:人事处负责人
工作人员:李强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1. 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第一线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培训、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以教师资格证为准)及教育管理者。
2. 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学院各二级单位。
三、评选条件
(一)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 第一线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培训、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以教师资格证为准)及教育工作者。
3.具有讲师及其以上职称,原则上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优秀。获得院级及其以上表彰(已被评为院级师德标兵的不再申报院级),事迹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
4.符合《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试行)》以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行业行为七不准》的条件。
5.教师按《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业道德综合评议标准》(陕铁院〔2006〕51号)近三年在教学质量考核中排名在本系部前1/3者。
(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校风建设,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发生。
2.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师德建设规划和各种长效机制健全。严格实行师德年度考核和师德建设“一票否决制”,并结合实际,能够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岗前培训以及其他相关培训,取得了显著的教育效果。在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和制度建设上有创新,取得了突出效果。
3.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要求,普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师德水平和教育效果在本地区或系统内处于领先水平,形成了一定数量的优秀师德群体,校级以上师德标兵和师德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员达到10%以上。
4.部门领导班子团结和谐,战斗力强,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干群关系好,群众威信高,在师德建设方面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学院及其以上表彰。
5.积极参加师德建设活动,近五年在师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有多人次获院级及其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荣誉称号。近三年社会各界对学校和教职工无投诉情况发生。
四、评选(推荐)名额
(一)学院师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1.先进集体:1个
2.先进个人:5名(含院级师德标兵2名)
(二)各部门推荐名额
1、师德先进个人名额:1名
2、师德先进集体名额:以部门为单位推荐
五、推荐办法
1.学院师德先进候选人由各部门为单位(含学院内兼课教师)推荐。系(部)党、政、工、教师代表进行联评,并将拟推荐人选在系(部)进行公示,由系(部)将确定推荐的人选及有关材料于
2.各系(部)推荐的人选由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核后,在全院对人选及事迹进行公示,同时由教务处、学生处组织全院教职工和学生进行网上投票,投票结果作为下一步评选和推荐的参考依据,
3.根据个人事迹和投票结果,由学院评选小组在推荐人中评选出学院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
4.省师德先进人选在学院师德标兵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推荐,并将推荐的人选在全院进行公示(不少于5天)。
5.公示后无异议的推荐人选,经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核后,上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工会。
6.学院师德标兵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
六、材料要求
1.申报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材料:(1)本部门加强师德建设的经验材料(3000字左右);(2)师德建设规划、方案及考核办法;(3)近三年本部门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情况;(4)近五年来本部门所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复印件;提供2007年以来获院级及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荣誉称号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院级师德先进个人材料:(1)事迹材料(2500字左右);(2)推荐申报表;(3)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推荐的省师德先进须填写《陕西省2010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申报表》(人事处网站下载)各一式8份;详细的事迹材料各一式5份;2007年以来获院级及其以上表彰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报先进个人的还须附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系部公章)。
所有申报事迹材料均要求用A4纸打印,标题用小2号黑体,正文用四号宋体,行距
七、有关说明
1.相关文件、表格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2.本通知由人事处、工会负责解释。